佛佗传 0 管理提醒:
本帖被 清净妙莲华 设置为精华(2008-05-11) 佛陀,姓乔答摩,名悉达多,西元前六世纪顷生于北印度。父亲净饭王,是释迦国 [&Z3+/lR* (今尼泊尔境内)的君主。母后叫做摩耶夫人。根据当时的习俗,佛在很年轻──才十 PMdvBOtS` 六岁的时候,就和美丽而忠诚的年轻公主耶输陀罗结了婚。青年的太子,在皇宫里享受 (\Iz(N["G (&w'"-` T\G2B*fGd Z=B6fu* 著随心所欲的豪奢生活。可是,突然之间,他见到人生的真相和人类的痛苦,就下定决 ^st.bzg+[ 心要找出一个方法,来解决这遍及世间的苦恼。在他二十九岁的那年,他的独子罗侯罗 ^k'?e"[gTs 刚出世不久,他毅然离开王城,成为一个苦行者,以寻求他的答案。 M<A*{@4$w& ha;Xali ] 苦行者乔达摩在恒河流域行脚六年,参访了许多宗教界的名师,研习他们的理论与 Lqt.S| 方法,修练最严格的苦行。这一切都不能使他满意。于是他放弃了所有传统的宗教和它 nTJ-1A7EP 们修练的方法,自己另辟蹊径。有一天晚上,坐在尼连禅河边佛陀伽耶(在今比哈尔邦 6O`s&T,t 内伽耶地方)一棵树下(这树从那时起就叫做菩提树──智慧之树),乔达摩证了正觉 ,+u.FQv~ ,那时他才三十五岁。之后,人家就都叫他做佛陀──觉者。 nPW?DbH + "!9hcv-; 证了正觉之后,乔达摩佛陀在波罗奈附近的鹿野苑(今沙纳特地方),为他的一群 !Od?69W, $ 老同修──五个苦行者,作第一次的说法。从那天起,凡经四十五年之久,他教导了各 H O^3v34ZO 种阶层的男女──国王、佃农、婆罗门、贱民、巨富、乞丐、圣徒、盗贼,对他们一视 V-y"@0%1 同仁,不存丝毫分别之心。他不认同社会上的阶级区分。他所讲的道,对准备了解并实 Wz}8O]#/. 行它的一切男女,全部公开。 JJ50(h)U aKLA_-E 佛陀在八十岁时,逝于拘尸那罗(在今乌塔卜拉达希邦内)。 BEQ$p)
h `m~x*)L# 今日的佛教已遍及斯里兰卡、缅甸、泰国、柬埔寨、寮国、越南、西藏、中国、日 r((2.,\Z 本、蒙古、韩国、印度某些区域、巴基斯坦、尼泊尔以及苏联、欧美等地。全世界佛教 6I$laHx? 徒的人数已超过五亿。 d 6$,iw@>^ K+0&~XU 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 }@6/sg
│第一章 佛 教 的 宗 教 态 度 │ 7j>NUx=j3 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 )JO#Z( d},IQ,Az:Z 在所有的宗教创始人中,佛(假使我们也可以用世俗所谓的宗教创始人来称呼他的 <Rs#y: 话)是唯一不以非人自居的导师。他自承只是一个单纯的人类,不若其他宗教的教主, Bf72 .gx{0 或以神灵自居,或自诩为神的各种化身,或者自命受了圣灵的感动。佛不但只是人类的 &=1Ag}l57 一员,而且他也从不自称曾受任何神灵或外力的感应。他将他的觉悟、成就、及造诣, 6@7K\${ 完全归功于人的努力与才智。人,而且只有人才能成佛。只要他肯发愿努力,每个人身 ho1Mo 内都潜伏有成佛的势能。我们可以称佛为一位卓绝群伦的人。因为他的“人性”完美至 .4M8 极,以至在后世通俗宗教的眼光中,他几乎被视为超人。 %idn7STJ} 5E~?hWAv 依照佛教的看法,人类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。人是自己的主宰,在他上面再没有更 [79 eq= 高级的生灵或力量,可以裁决他的命运。 F{#m~4O
Wc}opp “人应当自作皈依,还有谁可以作他的皈依呢?”﹝注一﹞佛曾经这样说过。他训 0W asE1t| 诫他的弟子们,当自作皈依,切不可向任何人求皈依或援手。﹝注二﹞他教导、鼓励、 kOe%w-_ 激劝每一个人要发展自己,努力自求解脱;因为人的努力与才智,足可以自解缠缚。佛 nkKiYr 说:“工作须你们去做,因为如来﹝注三﹞只能教你们该走的路。”﹝注四﹞我们把佛 bv.DW,l%' 叫做“救主”,意思是说,他是发现以及指点我们解脱之道──涅槃──的人而已。这 ^2gDhoO_ 道还是需要我们自己去践履的。 }Yi)r*LI3 `y&d 在这条责任自负的原则下,佛的弟子们是自由的。在《大般涅槃经》中,佛说他从 C~do*rnM^ 不想到约束僧伽(和合僧团)﹝注五﹞,他也不要僧伽依赖他。他说,在他的教诫中, dDuT,zP 绝无秘密法门。他紧握的拳中,并没有隐藏著东西。换言之,他一向没有什么“袖中秘 e&Z\hZBb 笈”。﹝注六﹞ \9U4V>p ND w+bR- 佛准许他的弟子们自由思想,这在宗教史中是向所未闻的。这种自由是必要的,因 .Z,3:3,] 为,根据佛的话,人类的解脱全赖个人对真理的自觉,而不是因为他顺从神的意旨,行 u!k]Q#2ZR 为端正,因此靠神或其他外力的恩典,而得到解脱以为酬佣。 $jt UQ1 pK)*{fC$` 佛有一次到憍萨罗国一个叫做羁舍子的小镇去访问,那镇上居民的族姓是迦摩罗。 {U$qxC]M 他们听说佛来了,就去拜见他,向他说: T6X%.tR>` _%HpB= “世尊,有些梵志和出家人来到羁舍子,他们只解说弘扬他们自己的教义,而蔑视 sU
{' 、非难、排斥其他教义。然后又来了其他的梵志出家人,他们也同样的只解说弘扬他们 K3eYeXV 自己的教义,而蔑视、非难、排斥其他教义。但是对我们来说,我们一直都怀疑而感到 +%Vbz7+! 迷茫,不知道在这些可敬的梵志方外人中,到底谁说的是真实语,谁说的是妄语。” 0-)D`s% kmJ{(y)w 于是,佛给了他们如此的教诫,在宗教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: '64&'.{#>r (nhv#&Fd+ “是的,迦摩罗人啊!你们的怀疑、你们的迷茫是正当的;因为对于一件可疑的事 J`6X6YZ ,是应当生起怀疑的。迦摩罗人啊!你们要注意不可被流言、传说、及耳食之言所左右 ?e? mg ,也不可依据宗教典籍,也不可单靠论理或推测,也不可单看事物的表象,也不可溺好 P;&rh U^[ 由揣测而得的臆见,也不可因某事物之似有可能而信以为实,也不可作如此想:‘他是 |E\0Rv{H3 我们的导师。’迦摩罗人啊!只有在你自己确知某事是不善、错误、邪恶的时候,你才 /PP\L]( 可以革除他们......而当你自己确知某事是善良的、美好的,那时你再信受奉行。”﹝ *. H1m{V 注七﹞ Nhh2P4gH DVu_KT[H d 佛所教的尚不只此。他告诉他的比丘们:弟子甚至须审察如来(佛)本身。这样, ]!>ThBMa 他才能充分地相信他所追随师尊的真正价值。﹝注八﹞ ^y.e
Fz 6E9y[ %+ 根据佛的教诲,疑是五盖﹝注九﹞之一,能覆蔽人心,使不得如实见到真理,并能 xy@1E; 障碍一切进步。疑却不是一种罪恶,因为在佛教理没有盲信这一条。事实上,佛教里根 ]J^9iDTTA 本就没有其他宗教里所谓罪的观念。一切恶法的根本是无明与邪见。不可否认的是:只 ~Rzn =>a 要有疑、迷惑、意志不坚定,就不可能有进步。但同样不可否认的,在没有确实明瞭之 Jjb(l W 前,疑是一定存在的。可是想求进步,就绝对必须祛除疑惑;而祛除疑惑,又必须确实 8S&Kf>D 明瞭。 N-x~\B! ],*^wQ 叫人不怀疑,叫人必须要信,是没有道理的。仅仅说一声“我相信”,并不能表示 0>pOP 你已有了知与见。一个学生做数学题目的时候,到了某一阶段,他不知道该怎么演算下 f%LzWXA 去。这时他就生起疑虑和惶恐,只要此疑不除,他就不能进步。想进一步演算下去,他 ^ <Z^3c>/ 就必须解除疑惑。解除疑惑的门径很多,仅靠说一声“我相信”或“我不怀疑”,并不 `aFy2x`3 能解决问题。强迫自己去相信与接受某些不瞭解的事物,是政治,不是宗教,也不是睿 nZF(92v 智。 M@a?j<7P,m } z4=3' 佛为了祛疑解惑,素极热切。就在他圆寂前几分钟,他还数度要求他的弟子们,如 {(}Mu R 果他们对他的教诫仍有所疑的话,应向他提出问题,而不要到后来再后悔没有把这些疑 -.A8kJ 问搞清楚。可是他的弟子们都没有出声。那时他所说的话极为感人。他说:“假使你们 ={9G.%W 因为尊敬你们的师尊而不肯提出问题的话,甚至有一个人肯告诉他的朋友也好。”(这 xO2S|DH{ 意思就是说:他可以将所疑的告诉他的朋友,而由后者代替他向佛陀发问。)﹝注十﹞ WZk\mSNV )oO cV% 佛不但准许弟子们自由思考,他的宽大为怀,尤令研究佛教史的人吃惊。有一次, ?Gq'r2V 在那烂陀城,佛接见了一位有名而富有的居士,名叫优婆离。他是耆那教主尼乾若提子 )z0qKb\ (摩诃毗罗﹝注十一﹞)的在家弟子。摩诃毗罗亲自选派他去迎佛,和佛辩论有关业报 2Wlk] 理论方面的某些问题,想将佛击败,因为在这些问题上,佛的观点与尼乾若提子有所不 "ei*iUBN: 同。可是出乎意料之外,讨论论的结果,优婆离却相信佛的观点是对的,他老师的看法 _=c>>X 反而错了。所以,他就求佛收他做佛的在家弟子(优婆塞)。但佛叫他不要急著作决定 <!.'"*2 ,要慎重考虑一番。因为“像你这样有名望的人,审慎考虑是要紧的。”当优婆离再度 G"CV
S@ 表示他的愿望的时后,佛就要求他继续恭敬供养他以前的宗教导师们,一如往昔。﹝注 bl|k6{A 十二﹞ $or?7 w> |H67ny&K^& 在西元前三世纪顷,印度的佛教大帝阿输迦(阿育王),遵照佛陀宽容谅解的模范 GyV3 ]Qqj ,恭敬供养他广袤幅员内所有的宗教。在他雕刻于岩石上的许多诰文中,有一则原文至 9I>+Q& 今尚存,其中大帝宣称:“不可只尊敬自己的宗教,而菲薄他人的宗教。应如理尊重他 aa<9%j 教,这样做,不但可帮助自己宗教的成长,而且也对别的宗教尽了义务。反过来做;则 ,s'78Dc$ 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坟墓,也伤害了别的宗教。凡是尊重自教而非难他教的人,当然 T`g.K6$b 是为了忠于自教,以为‘我将光大自宗’,但是,相反的,他更严重地伤害了他自己的 eTI<WFRc_ 宗教。因此,和谐才是好的。大家都应该谛听,而且心甘情愿地谛听其他宗教的教义。 (~/VP3.S ”﹝注十三﹞ jB]tq2i !1f8~"Z 在此,我们要加一句话,就是:这种富于同情、了解的精神,在今天不但应当适用 nG;wQvc 于宗教方面,也适用于其他方面。 ![WX -"lW DpIv <m] 这种宽容与了解的精神,自始就是佛教文化与佛教文明最珍视的理想之一。因此, F_ ~L&jHP 在两千五百多年漫长的佛教史中,找不到一个佛教迫害他教的例子。佛教也从来不曾因 **rA/*Oc 为弘法或劝人信佛而流过一滴血。它和平地传遍了整个亚洲大陆,到今天已有了五亿以 v}hmI']yf 上的信众。任何形式的暴力,不论以什么为藉口,都是绝对与佛的教诫相违背的。 ./@!k[ %dTkw+J 有一个时常被提起的问题:佛教到底是宗教呢?还是哲学?不管你叫它做什么,都 YmM+x=G: 无关宏旨。佛教仍然是佛教,不论你给它贴上什么样的标签。标签是不相干的。我们将 l-"c-2-! 佛的教诫称为“佛教”,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重要性。人们为它所取的名字,是不关紧要 @sly-2{e1 的。 @Md%gEh;& QRj><TKi 名字有什么相干? 我们叫做玫瑰的, &~P5[[Q 叫任何别的名字, 仍然一样的芬芳。 6#XB'PR2p bkkhx,Oi[G 同样的,真理不需要标签。它既不是佛教的,也不是基督教的、印度教的、或是回 OKfJ 教的。它不是任何人的专利品。宗教的标签,只是独立瞭解真理的障碍。它们能在人们 EWPP&(u3 心中产生有害的偏见。 hXi^{ntw, b:.aZ7+4 这不仅再与理性和心灵有关的事情为然。即使在人与人的关系间,亦复如是。举例 ^yH!IRRAq 来说,我们遇到一个人,并不把他看成人类,而先在他身上加上一个标签,好比英国人 SU OuayE 、法国人、德国人、或是犹太人,然后将我们心中与这些名称有关的一切成见,都加在 ]]{$X_0n 此人身上。实际上,这人可能不含有丝毫我们所加于他身上的种种属性。 9l2,:EQ* X3#/|> 人类最喜欢有分别性的标签,甚至将各种人类共同具有的品性与情感也都加上了标 hoI?,[@F 签。因此,我们常常谈到各种“商标”的慈善事业:好比佛教慈善事业,或者基督教慈 ;cl\$TDL 善事业,而藐视其他“商标”的慈善事业。可是慈善事业实在不能分宗派;它既非基督 _^Lv8a3(O 教的、佛教的、印度教的、也非回教的。一位母亲对子女的爱,既非佛教的,也非基督 /5Wy)- 教的;它只是母爱。人类的品性与情感如爱、慈、悲、恕、忍、义、欲、憎、恶、愚、 I_@\O!<y} 慢等,都用不著宗教的标签;它们并不专属于任一宗教。
R6~x! |ofegO}W7 对于寻求真理的人来说,某一思想的来源是无足轻重的。研究某种思想的源流及演 +MPM^ m 变是学术界的事。事实上,如果单为了明瞭真理,甚至不需要知道这教义是否为佛说, *@fR36 或是他人所说。要紧的是瞭知与澈见真理。在巴利藏《中部经》第一四零经中,有一则 }l&Uh&B` 很重要的记载,可资佐证。 a&~_ba+ )n 1b 有一次,佛在一个陶工的棚屋里度过一夜。在这棚屋里,先到了一位年轻的出家人 Z<ozANbk 。﹝注十四﹞他和佛陀彼此并不相识。佛陀将这出家人端详一遍,就这样想:这年轻人 naCPSsei 的仪态举止都很可喜,我不妨盘问他一番。于是佛就问他:“比丘啊!﹝注十五﹞你是 T1hr5V<U 在谁的名下出家的?谁是你的导师?你服膺谁的教诫?” p+U}oC 2<wuzP| “同修啊!”那年轻人回答说:“有一位名叫乔答摩的释迦种后裔,离开了释迦族 R*IO%9O 做了出家人。他的声名远扬,据说已得了阿罗汉果,是一位觉行圆满的尊者。我是那位 Rk.YnA_J6 世尊名下出家的。他是我的师傅,我服膺他的教诫。” VTySKY+ kA?a} “那位世尊、阿罗汉、觉行圆满的尊者,现在住在那里呢?” L<!}!v5ja 4k_&Q?1 “在北方的国土中。同修啊!有一个城市叫做舍卫。那位世尊、阿罗汉、觉行圆满 8*3o9$Pj 的尊者,现在就住在那里。” Kdk0#+xtP m8eyAvi6 “你见过他吗?那位世尊,如果你见到他,会认识他吗?” D_
xPa .GUm3b “我从来没见过那位尊者。假使我见到他,也不会认识他。”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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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#K19\dQ 佛知到这不相识的青年是在他名下出家的。他不透露自己的身份,说道:“比丘啊 S-{[3$ !我来将法传授与你吧。你留神听著!我要讲啦!” 3^
~M7=k 7l> |G,[c “好的,同修!”年轻人答应道。 8A}w}h YO7Y1(` 于是,佛为这年轻人讲了一部极其出色解释真理的经。(这经的要领,以后再行交 bqp6cg\p 代。)﹝注十六﹞ zWpJ\/k~ "OF4#a17 一直到这部经讲完之后,这名叫弗加沙的年轻出家人才恍然大悟,原来那讲话的人 Gm;)Om_ 正是佛陀。于是他站起来,走到佛陀跟前,匍伏在世尊足下,向世尊谢罪,因他不明就 gRv5l3k 里,竟把世尊叫做同修。﹝注十七﹞然后他请求世尊为他授戒,准他参加僧伽。 R>SS\YC'X m7wD#?lm 佛问他有没有准备衣和钵。(比丘应备三衣一钵,钵是用来乞食的。)弗加沙回说 W[BZ/ 没有。佛说如来不能为没有衣钵的人授戒。弗加沙闻言就出去张罗衣钵,但不幸被一只 O6Bs!0, 母牛角触致死。﹝注十八﹞ 6nh!g (n+2z"/ 后来这噩耗传到佛处。佛即宣称弗加沙是一位圣者,已经澈见真理,得不还果,在 GL$!JKWp 他再生之地,即可得阿罗汉果﹝注十九﹞,死后永不再回到这世界来。﹝注二十﹞ Hs/
aU_ >Jh*S`e 这故事很清楚地说明弗加沙听佛说法,就瞭解佛所说义,他并不知道说法的是谁, 2^w3xL" 所说的是谁的法却见到了真理。只要药好,就可治病。用不著知道方子是谁配的,药 CsHHJgx 是那里来的。 u~n*P``{ v+uq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是建立在“信”──毋宁说是盲信──上的。但是在佛教里,重 >p#` %S 点却在“见”、知与瞭解上,而不在信(相信)上。巴利文佛典里有一个字 saddha 梵 a0I+|fR 文作sraddha),一般都译作“信”或“相信”。但是saddha 不是单纯的“信”,而是 LVKvPi 由确知而生之坚心。只是在通俗佛教以及在经典中的一般用法方面来说, saddha 确含 *I6z;.# 有若干“信”的成份。那是只对佛、法、僧的虔敬而言的。 g^|}e? }U3+xl6g 根据西元四世纪顷的大佛教哲学家无著的说法,信有三种形态:(一)完全而坚定地 T<(1)N1H` 确信某一事物的存在,(二)见功德生宁静的喜悦,(三)欲达成某一目的的深愿。﹝注二 ITJ{]7N 十一﹞ K
;\~otR^ G2
A#&86J{ 不论怎样解释,多数宗教所瞭解的信(相信),都与佛教极少关涉。﹝注二十二﹞ cb!mV5M-g "%fh`4y3\ 一般“相信”之所以产生,全在无“见”;这包括一切见的意义在内。一旦见了, Ie{98 相信的问题即告消失。如果我告诉你:我握紧的掌中有一颗宝石,这就产生了信与不信 ]j> W9n? 的问题,因为你看不见。但是如果我张开手掌让你看这宝石,你亲见之后,相信的问题 ]&6# {I- 便无从产生了。因此,在古佛典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悟时如睹掌中珍(或作庵摩罗果) S:)Aj6>6 。” Py*( % R<.<wQ4I 佛有一位叫做谟尸罗的弟子。他告诉另外一位比丘说:“沙卫陀同修啊!不靠礼拜 -^sW{s0Rc 、信(相信)﹝注二十三﹞,没有贪喜偏爱,不听耳食之言及传说,不考虑表面的理由 zh`!x{Z?^ ,不耽于揣测的臆见,我确知、明见‘生的止息’即是涅槃。”﹝注二十四﹞ d 90 mdjPKrF< 佛又说:“比丘们啊!我说离垢祛染,是对有知见的人说的,不是对无知无见的人 -]""Jl^ 说的啊!”﹝注二十五﹞ 2gM=vaiH= Fp'qn'){:# 佛教的信永远是知见的问题,不是相信的问题。佛的教诫曾被形容为 ehipasika, s~e<Pr?yu 就是请你自己“来看”,而不是来相信。 rR`'l=,t .{+KKa $@G 在佛典里,说到证入真理的人,到处都用“得净法眼”一词。又如“他已见道、得 y/=:F=H@w 道、知道,深入实相,尽祛疑惑,意志坚定,不复动摇。”“以正智慧如实知见。”﹝ c%1k'Q 注二十六﹞谈到他自己的悟道时,佛说:“眼睛生出来了,知识生出来了,智慧生出来 m$<LO%<~p 了,善巧生出来了,光明生出来了。”﹝注二十七﹞佛教里一向是由智慧得正见,而不 PWeCk2 xH 是由盲信而生信仰。 tGt/=~n9 <0lXJqd 在正统婆罗门教毫不容地坚持要相信,并接受他们的传统与权威为不容置疑的唯一 ycYT1Sg8 真理的时代,佛这种态度日益受人激赏。有一次,一群博学知名的婆罗门教徒去拜访佛 8vQGpIa, ,并与他作了长时间的讨论。在这一群人中,有一位十六岁的青年,名叫迦婆逿伽。他 VB>KT(n-b 的心智是公认为特别聪颖的。他向佛提出了一个问题﹝注二十八﹞: 8VG6~>ux'> @z
$,KUH “可敬的乔答摩啊!婆罗门教的古圣典是经过往哲口口相传,直至于今今从未中断 =&+]>g{T 。关于这个,婆罗罗门教徒有一个绝对的结论:‘只有这才是真理,余者皆是假法。’ k(hYNmmo
j 可敬的乔答摩,对这点有什么话说吗?” =5:L#` . +*u'vt? 佛问道:“在婆罗门教徒中,有没有一个人敢说他已亲身确知确见‘只有这才是真 |-Rg]. 理,余者皆假’?” m]H[$Q PJd7t%m; 那年轻人倒很坦白。:他说:“没有!” Mdk(FG( ]vj.s/F~ “那末,有没有一位婆罗门的教师,或是教师的教师,如此上溯至于七代,或是婆 UN ;9h9 罗门经典的原著作人,曾自称他已知已见‘只有这才是真理,余者皆是假法’?” wQ1_Q8 :Z Pjz_KO/ “没有!” /|7@rH([{ [6 d~q]KH “那末,这就像一队盲人,每一个都抓住了前面的人。第一个看不见,中间的看不 }YV,uJH[ 见,最后也看不见。这样,依我看来,婆罗门教徒的情形正与一队盲人相彷。” 5x$/.U
0e./yPTT 然后,佛给了这群婆罗门教徒一些极为重要的忠告。他说:“护法的智者,不应作 R Lnsy, 如是的结论:‘只有这才是真理,余者皆假’。” lT.Q)( mL5 Nu+# 那年轻的婆罗门,就请佛解释应如何护法。佛说:“如人有信仰,而他说‘这是我 :~uvxiF 的信仰’,这样可说是护法了。但这样说过之后,他却不可进一步地得出一个绝对的结 _N`'R.va 论:‘只有这才是真理,余者皆假。’换言之,谁都可以相信他所喜爱的,也可以说‘ %>,B1nt 我相信这个’。到此为止,他仍是尊重真理的。但是由于他的信仰,他却不能说唯有他 3=[#(p: 所相信的才是真理,而其他一切都是假的。” 99QMMup N$'/J-^ 佛说:“凡执著某一事物(或见解)而藐视其他事物(见解)为卑劣,智者叫这个 yf|,/{S 是桎梏(缠缚)。”﹝注二十九﹞ (CUrFZT$ \.0cA4)[$ 有一次,佛为弟子说因果律。﹝注三十﹞他的弟子们说他们已看见了,也明白瞭解 yH`4sd 了。于是佛说:“比丘们啊!甚至此一见地,如此清净澄澈,但如你贪取它,把玩它, hKkUsY=R 珍藏它,执著它,那你就是还没有瞭解凡所教诫只如一条木筏,是用来济渡河川的,而 QuF76&)7 不是供执取的。”﹝注三十一﹞ 'K|Jg.2 N=2BrKb)o 在另一经里,佛曾解释这则有名的譬喻。就是说:“他的法,好比是一条用以渡河 mT]+wi& 的木筏,而不是为人执取、负在背上用的。”他说: \R!.VL3Tx$ z-9@K<`H “比丘啊!有人在旅行时遇到一片大水。在这边岸上充满了危险,而水的对岸则安 i4sd29v 全无险。可是却没有船可渡此人登上那安全的彼岸,也无桥梁跨越水面。此人即自语道 tKr.{#) :‘此海甚大,而此岸危机重重,彼岸则安全无险。无船可渡,亦无桥梁。我不免采集 ]lBe 草木枝叶,做一只木筏,藉此筏之助,当得安登彼岸,只须胼手胝足自己努力即可。’ bIvF5d>9#K 于是,那人即采集了草木枝叶,做了一只木筏。由于木筏之助,他只赖自己手足之力, ^{ Kj{M22 安然渡达彼岸。他就这样想:‘此筏对我大有助益。由于它的帮助,我得只靠自己手足 !yUn|v>&p 之力,安然渡达此岸。我不妨将此筏顶在头上,或负于背上,随我所之。’” M<Gr~RKmAn 6CQ.>M:R “比丘啊!你们意下如何呢?此人对筏如此处置,是否适当?”“不,世尊。”“ -|1H-[Y( 那末,要怎样处置这筏,才算适当呢?既以渡达彼岸了,假使此人这样想:‘这筏对我 8S8^sP 大有助益。由于它的帮助,我得只靠自己手足之力,安然抵达此岸。我不妨将筏拖到沙 #=}dv8 滩上来,或停泊某处,由它浮著,然后继续我的旅程,不问何之。’如果这样做,此人 / 7i>0J] 的处置此筏,就很适当了。” M lv y#Cp Vm#!> “同样的,比丘们啊!我所说的法也好像木筏一样,是用来济渡的,不是为了负荷 R1!F mZW8 (巴利文原字义作执取)的。比丘们啊!你们懂得我的教诫犹如木筏,就当明白好的东 WA'&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