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2、中随烦恼 C.-,^+t;g Dx?,=~W9 此类烦恼不依本惑为体,而是自有其体,可以同时生起,并可遍于一切不善之心,且是唯能如此。又可与小随或大随同时生起。“中”字的意思是指,此类烦恼生起的范围,既不狭小,也不宽泛,这即是“中”。 `$9x 1dx i&fuSk EP F1,无惭,ahrtkyam.,在我们凡夫众生当中,有的做了错事、做了坏事,却不知羞耻过恶,不知忏悔,这就是不尊重自己的人格,作为一个学佛人,那就有违于佛法的真理,这在唯识里面叫做“不顾自法”。因此,一个不知羞耻过恶的人,不知忏悔的人,必然会与有贤德的人相远离,不思向贤善者看齐,否认善的价值意义,这样的心态就叫“无惭”。 9W5lSX#^; vI>w e F2,无愧,anapatrāpyam.,在我们凡夫众生中,有些人做了损害他人的错事,却毫无感觉,不怕对不住别人,不知羞耻过恶,不怕他人及社会的斥责,不惧法律,不惧舆论,并且还崇敬品行暴恶的人,这样的凡夫众生所凸显出来的心态就叫无愧。 ;igIZ$& H%tdhu\e D3、大随烦恼 Z5n1@a__ 9.-S(ZO 大随中的失念、放逸、不正知三个烦恼心所,其体是依本惑而立的,其余五个,皆各有其自体。此类烦恼,可以遍于一切染污心,可以通于不善及无记。又可与小随、中随同时生起。它有五种“受”相应。其中“大”字的意思是指此类烦恼生起的范围极为广泛,遍于一切染心,这就是“大”字的含义。 2]*OQb#O6e 2F.;;Ab 大随┬欲界:不善(相应) @,+5y\]C └上二界:无记 ]%H`_8<gc >+1duAC F1,不信,ās'raddhyam.,就是在我们凡夫众生中的有些人,心中没有纯洁的信念,没有纯洁的精神支柱,否认道德的价值意义,不承认有宇宙人生的真理,更不相信佛法僧三宝具有真实清净的功德,无疑,这样的内心世界是浑浊的,于是唯识就把这样的心态叫做“不信”。 "(O>=F& .`eN8Dl1 F2,懈怠,kaustdyam.,这里特别针对我们学佛人,在修习善法与断除恶法的过程中出现的那种懒惰心理,于是,唯识就把它叫做“懈怠”。而实际上,在日常生活中,不努力为善,不积极根除恶法染事,这也是懈怠。 Btn?N + &Eqk F3,放逸,pramādah.,就是放荡纵逸,恣肆于低劣的情趣之中,或使自己的心成为物欲的奴隶,倾心追求一些有损身心健康的东西,唯识就把这样的心理现象叫做放逸。不消说,这样的心理,是既不能防护不良因素的侵袭,更不能修习善法。这是因懈怠及贪嗔痴而不能防恶修善,故总叫放逸。 j,eo2HaL 2/^3WY1U F4,掉举,auddhatyam.,就是指心不安稳寂静,心念不恬静,对于同一个对象境、同一个所缘境,老是妄想纷飞,对它起种种不同的思维,唯识称作“一境多解”,这样的心理现象就叫掉举。此烦恼障碍修止,并障碍没有执著的行舍的生起。止,梵语s'amatha,译音叫“奢摩他”,“止”是义译,意思是凝摄其心,止息妄念。 b8UO,fY q *i%d,w0+ F5,昏沉,styanam.,就是身心疲乏,昏懵沉重,这当然就不能清晰地认识所缘的境界,唯识叫做“于境无堪任”,这样的心态就叫“昏沉”。此烦恼障碍修习观行,并障碍轻安善心的生起,使我们无法得到轻安。观,梵语vipas'yanā,译音叫“毗婆奢那”,义译为“正见”,“观”亦是义译,就是指观察事理。 C&%_a~ Ui W>J F6,失念,mus.itasmr.titā,就是忘失正念,失正受,对于善法,对于所缘的善法不能明记在心,不能忆持,唯是邪念充斥的心理现象,就叫失念。这是由于愚痴、没有智慧才会致使正念丧失,所以,它乃是以痴烦恼为体,是痴的另一种表现形式。失念烦恼能障碍正念的生起。 Wac&b _B<X`L
= F7,散乱,viks.epah.,其心向外奔逸流荡的状态,心念躁动,心志不能统一,天南海北,胡思乱想,在唯识学上叫做“一心易多境”,即易缘。这样的心理现象就叫散乱。恶慧、染污慧也就由此而生,当然散乱心肯定会妨碍禅定,障碍修静。 k4J+J.| 6bC3O4Rw F8,不正知,asam.prajanyam.,就是知见不正,对于所观的境界,错谬邪解,由此呈显出来的心态就叫不正知。就烦恼而言,此烦恼心所是依痴烦恼假立的。恶见中的邪见,非是处于所观中所生的见解,此乃是就所观而生的见解来开设的。 SqpaFWr -Q*gW2KmV ※ ※ ※ "!^"[mX4 q0vQa 后面五个烦恼心所是针对修习止观所出的病态来讲的,前三个烦恼心所是就一般情形来说的。 R-$!9mnr 8lrpve C5、不定心所 W|mo5qrLS2 TvbE2Q;/UL 此类心所唯具性一切义,即可以有三性的变化。“不定”两字即是说,此类心所启遍通三性,或善、或不善、或无记,没有一定。又悔等四心所,唯在第六识中有,并且,悔眠二心所唯在欲界,寻伺二心所在二禅以上就没有了。 rV#ch( )y$(AJx$ D1,悔(恶作),kaukr.tyam.,“恶者悔性,即嫌恶所作业,诸所作业起心嫌恶已而追悔之,方是悔性。”(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七本《大正藏》卷四十三,P四六六中) VTE .^EK! F JyT+ 悔,就是后悔、追悔,也就是厌恶先所作的种种事情而生起追悔懊恼的心理反应。这种心理反应其性类可以通于三性,如厌恶过去先时所做的善事,那么由此而生起的懊悔的心理,那就是恶性的;若厌恶先时过去所做的恶事,那么由此而生起的懊悔的心理就是善性的;若厌恶先时所做的无记性的事,那么由此而生起的懊悔的心理就是无记性的。总之,悔心所的性类,事善悔恶,事恶而悔善,它的性类是不定的。 } q8ASYNc n:!_ D2,眠,middham.,眠,就是指的睡眠心理,其特征就是身体感觉不自在,不舒服,自己的心念极为昏重,根本无法思惟事理,睡着了之后,让他人如何推呼,有时都不会有反应,因此,在此心理状态之时,几乎是没有感觉的,而前面的昏沉烦恼,那是指在修定中的昏沉,那是有感觉的。关于眠心所的性类,试问,我们凡夫众生的睡眠心理怎么会有性类上的不定呢?因为若是正常的睡眠、正常的休息,它是为了使我们具有清醒的意识,是为了眠后更好地修持功德,调摄身心,更好地工作、学习,那么,这样的睡眠就是善性的;如果无所事事、睡眠过度,它不仅有损身心健康,而且还有可能会使学业荒废,道心退化,那么这眠心所就变成是不善性的了。 ~]2K^bh8& ^1.By^
$ D3,寻,vitarhah.,寻就是寻求,于诸事理,采取总的观察、粗略的观察,这是一种较为粗显的思惟,不是深深地推度,这就是寻。关于“寻”心所的性类,它亦是不定的,如果寻求的是一种美善的境界,那么寻心所就是善性的;若寻求的是一种邪恶的境界,那么寻心所就是不善性的。又唯识学上,把寻心所所缘取的境界,无论善恶,都叫做“意言境”,因为唯有意识才有这样的心所相应,所以,由此意识,就必然会对所缘境有名言概念的安立、名称的安立,这就是“意言境”。寻心所是思慧心所为体,不过,寻心所的思的作用强,慧的作用弱。 YaqJ,"GlT |CyE5i0 D4,伺,vicārah,伺,就是伺察,于诸事理,精细观察,这是一种深度的思维推度。关于“伺”心所的性类,它亦是不定的:如若伺察的是一种美善的境界,那么伺心所就是善性的;若伺察的是一种邪恶的境界,那么伺心所就是不善性的。又唯识亦把伺心所缘取的境界,无论善恶,都叫做“意言境”,因为唯有意识才有伺心所,其余心识没有。此心所同样是以思慧两心所为体,不过,伺心所的思的作用弱,慧的作用强。 c^W)07-X5y j\M?~=*w B3、关于“心所”之性类 $!t4r '`Hr} 由前面所讲的五类心所的内容,即遍行、别境、善、不定及烦恼,于是现在就可以对它们的性类作一个总结。遍行是通于三性的,它是随自性善恶之法而善恶。别境心所亦是通于三性的,亦是随自性善恶之法而善恶的。善心所,这是自性善。不定心所亦是通于三性的。 Dlvz) ;4\;mmLVk 最后,就烦恼心所来说性类: dy[X3jQB -iZ`Y? C1、本惑,第一,嗔唯在欲界,是自性不善。第二,贪等烦恼,在上二界是无记性。在欲界,若是分别的,就应是不善;俱生发恶行的亦是不善,俱生不发恶行的才是无记性的。 OneY_<*a< FYQS)s C2、随烦恼,第一,小随忿等七烦恼是自性不善,唯在欲界。诳、谄在欲界是相应不善,在色界是无记。骄在欲界是不善,在上二界是无记性。第二,中随,唯在欲界,是自性不善。第三,大随,在欲界是不善,在上二界是无记性。 vFmZ<C'
) ]Y&VT7+Z ┌遍行┐ &oMh]Z*: |别境├通于三性 f/?P514h |不定┘ ZN0P:== |善心所——自性善 Z%UP6% |本惑┬嗔——唯欲界——自性不善 [nq@m c~< 六| └贪等┬上二界——无记 Eu3E-K@y 位┤ └欲界┬分别——不善 xAm6BB
c 心| └俱生┬发恶行——不善 @6-jgw>W2 所| └不发恶行——无记
[$UI8tV | ┌小随┬七——欲界——自性不善 qHsA1<wg | | └诳谄┬欲界——相应不善 @H8EWTZ └随惑┤ └色界——无记 v3>UV8c' |中随——唯欲界——自性不善 \ Cj7k^ └大随┬欲界——不善 Ow,b^| └上二界——无记性 T)_hpt. #/37V2E 染污心:不善性与有覆无记 ^-'fW7[m lyhiFkO
iH A3、色法,rūpa dharmāh. R4d=S4i (QB2T2x “色”,rūpa,就是质碍义,此类法要占据一定的空间位置,此空间为一法所占有,在同时就不会被另一法所占据(方所示现),这就是质碍的意思。变坏义,色法非坚住,而是刹那灭坏。质碍与变坏,都是物质法的特征。这是由第八识所变起的物质色法,它不能被我们的前六识所直接了解,只能是间接的。又第八识所变起的物质色法,一是根,根有五类,即眼等五根。一是器界,前五识的疏所缘或本质。其中的器界,若要对之作分解的说明,那么就只能从前五识的亲所缘相分来说明器界,就是从色尘、声尘、味尘、香尘及触尘五方面来说明,可以说器界乃是这五方面的总和。另外把非由五根领纳收摄、唯由意识领略的无本质的色法,全部归入法处所摄色之中。下面就来逐一解释这三类。 .=;; BMf@M B1、根,indriyam. dj%!I:Q>u 7G],T++N 根,有增长义、出生义,由“根”这一有力的增上助缘,才能出生眼识等的了别作用。眼根能发眼识,鼻根能发鼻识,舌根能发舌识,身根能发身识。 %;!.n{X [2cD:JL 前面讲过,根有扶根尘及净色根,在唯识学上所称呼的根,特指的是净色根,即胜义根,这才是真正的根,而扶根尘就可纳入器界里面去。根有五,即眼等五根。 V=3b&TkE k9F=8q B2、境(尘)arthā \'j|BJ~L f ?aMOZn? 这是从前五识的亲所缘境五个方面分别来说明器世间的物质色法,为何这五个方面能用来作说明呢?因为前五识是以器世间作为疏缘,于是才有它的亲所缘的生起,并且还是带质而起,亲所缘与疏所缘之间有相似之处,所以用这五个方面来作说明,是不会有过失的。在解说时,只讲亲所缘就行了,因为它们的总和就是器世间的内容。 *X}`PF L}NSR C1、色境,这是眼识依眼根而缘取的境界,即亲所缘境。若从外形上、表面上来看,眼识所缘的色境又可分为显色、形色及表色。显色就是青黄赤白等颜色,这是真实的,前五识之外的疏缘真实具有的。其次是形色,就是指色法存在的形状、形态,如长的、短的、方的、圆的等等。这是假的,因为色法的形状可以随便变化。最后是表色,这是特指通过有情色身躯体的运动所表现出来的动作,如屈、伸、行住、坐卧等等都是。这也是假的,因为同一个色身躯体,可以有很多种动作。 =2x^nW ,2ar7
5Va C2、声境,就是声识所缘的境界,这即是声音。声境(声音)又可分为三种,第一是好听的声音,就是可意声。第二是不好听的声音,即不可意声。第三,无所谓好听与不好听,即俱相违声。 poFg1 5F"jkd+ C3、香境,gandhārthā,这是鼻识所缘的境界。这个“香”字就是指气味,所嗅气味使人感觉舒服的就是“好香”,使人恶心的,就是“恶香”,又如石块、土块等,所嗅气味无所谓好与坏,那么这就是“平等香”。 P!k{u^$L x,V r=FB C4、味境,kasārthā,就是舌识所缘的境界。“味”就是味道,用“舌”所尝的味道。一般说来,不同的味道大致有如下六种,即酸、甜、苦、辣、咸、淡六个。 |wj?ed$
f /Ci<xmP C5、触境,spras.t.avyārthā,这是身识所缘的境界。我们用身体去触及物质色法时所产生的滑、涩、轻、重、软、硬、暖、冷等感觉都是属于触境。就“触”来讲,它有两类,第一是能触,就是前面讲过的触心所与身根,这都是能触。第二是所触,这又分为二,一是能造四大种地水火风,一是所造触处。而这里所讲的“触境”是属于所触中的所造触处。 i}?>g -( Kc(FX%3LU B3、法处所摄色 ?
=+WRjF syK^<xa “摄”是包含统属的意思。此类法大致有五种,即极略色、迥极色、受所引色、遍计所起色及自在所生色。前四种都是假的,都不是属于真实的色法,不会被五根领纳收摄,这些都是在意识的影响下出现的虚假的色法,无有质碍义。色法义是虚假的,但这并不是说就凡夫的认识水平而言它没有、不存在,而是指这些法非色法而称色法,之所以称为色法,是因为这些法都是依附色法而有的。至于第五个“自在所生色”,它是真实色,是定果色。那些有殊胜禅定功夫的圣者,对于一切境色,能够通行无滞碍、没有时空的阻隔,有形的物质色法障碍不了他们的行动,由禅定力他可以随意转变境色。 Z/J y'$x T[A69O]v 下面再来简单讲一讲前四种色。 LOJAWR9$^U {l>hMxij 第一,极略色,我们在常识上,一般都认为物质世界应有一个最基本的、不可再分的微粒——极微,认为“极微”这个东西,尽量物质最小的尽头了。然而到底有没有这个不可再分的“极微”呢?唯识认为,这只是我们凡夫才有的认识而已,而实际上固定不变的最小的“极微”是不存在的,是没有的。 Xha..r w%sT{(Vd`C 第二,迥极色,迥就是“远”的意思,这是指我们人类对整个物质宇宙,用意识来构设它,描述它,说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形状,说整个宇宙天体应该是什么什么,但是,我们人类凡夫的认识是极有限度的,不可能完全了解整个宇宙,如果把部分当作全体,给整个宇宙作总的描述,或把相似当作真实,那么这样的物质宇宙是否是整个宇宙的本来面目,那还值得考虑,因此唯识上就把这种由意识构划出来的宇宙叫迥极色。这非是真实的色法,只是由我们的意识构划而成。 bN@
l?w lw5`p,` 第三,受所引色,这指的是无表色,也就是“戒”,行为准则,这是以思心所的种子为体。其“受”是领受义,“引”是引发义,就是说这无表色乃是由领受教理、或通过受戒的种种仪式,由思心所的造作而形成种子于赖耶识中,在自己的头脑中一种无形的行动准则。而这个准则大致有两类作用,一是能引发可防护身语色,即能使身语色保持是善的;一是能引发不能防护身语色,就是可以使身语色变成不善。于是就把这样的无表色叫做受所引色。而“无表”,是指那思心所的种子,潜藏在心识中,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为准则,若不表现在行为上,那就不能说它是善的、抑或是恶的,这就是“无表”的含义。 H>@+om WuW^GC{7 第四,遍计所起色,这是由散位独头意识所变起的一种影像色,意识发生错觉所变起的东西,就是遍计所起色。这种错觉影像很像很象色法,但实际上却没有色法本该有的作用、实用,其它如水中月、镜中像,都是属于遍计所起色。其中的“遍计”二字主要是指第六识散位独头。 |